徐州警方重申!禁燃禁放!
严禁在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21年12月29日徐政规〔2021〕2号文发布,根据2024年2月2日徐政规〔2024〕3号文修正)明确: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将京台、连霍、淮徐三条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及贾汪区老矿街道、大泉街道、徐州工业园区区域内确定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不少市民有着这样的困惑:禁放施行后,家有婚丧嫁娶、开业乔迁等红白喜事时,是否可以照顾下传统,在禁放区域少许的燃放一点烟花爆竹呢?
答案是:在禁放区域,是不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哦!
遵守禁放规定,共建文明美丽徐州
气球爆破的声音不亚于放鞭炮了,但是要注意清扫;此外,目前有厂家专门做气球鞭炮,外形看起来和鞭炮也很接近。
电子鞭炮用声音来代替燃放,既卫生又环保还可以多次使用。是比较常见的替代方式。
礼花筒款式多样、色彩鲜艳,无味,但是要注意,使用时不要对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扫纸屑。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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