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委托第三方代建机构负责老旧小区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质监、安全、资料整理等手续办理和施工全过程管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现场管理负责人(工程分两个标段,每标段配备的现场管理负责人不少于1人)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地点: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10_第三开标室
2024年7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7月29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410室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工程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处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科技大厦7楼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
版权声明:本文由徐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