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汉帝街 F05-01号
一致行动人一: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赵庄村聚源路 D1-81号
一致行动人二: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 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A1栋 601-38号 一致行动人三: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汉帝街 F02-01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有股份减少(主动减持)、被动稀释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 股股东、润佳玺
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义务人基本情况 情况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汉帝街 F05-01号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 银制品销售,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 4月 7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 润佳玺执行董事及总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理为张佩珂,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明阳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代总经理(2022 年 2月至今)
印制电路板的 研发、生产和 销售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 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 环路 32号 B栋
香港九龙尖沙咀加连 威老道 100号港晶中 心 706A室
Sunshine Circuits (M) Sdn.Bhd
Suite A,Level 9, Wawasan Open University, 54 Jalan Sultan Ahmad Shah, 10050 Georgetown, Pulau Pinang
印制电路板的 研发、生产和 销售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珠 峰大道西六号 305室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4年 4月止)、法 定代表人(2024年 4 月止)
印制电路板的 研发、生产和 销售
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城西港区港 城大道
董事长(后变更为执 行董事)、总经理 (2022年 1月至 今)、法定代表人
封装基板及半 导体引线框架 的设计、生 产、销售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 道上星社区南环路第 二工业区第 4栋 201
深圳市百柔新材 料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功能材料 及相关工艺设 备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 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一 路宝龙智造园 4号厂 房 A栋 401
董事长(后变更为执 行董事、董事)、法定 代表人(2021年 8月 止)
光电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 售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 道宝龙社区宝龙一路 11号金地威新智造园 1号厂房 701
深圳市望远号商 务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 道宝龙社区新能源一 路宝龙智造园 4号厂 房 A栋 401-3
深圳市前海恒泰 数链技术有限公 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 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 中心(一期)7号楼 401
执行董事、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 庄镇汉帝街 F05-01号
丰县盛健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 庄镇赵庄村聚源路 D1- 81号
云南健玺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 路 1号智能制造产业 园 A1栋 601-38号
(三)信 截至本报 公司无拥有 、信息披 截至本报 制,张佩珂 (一)盛 1、基本情
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书签署日,除明阳电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书签署日,盛健、健玺、润佳玺均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佩 生与张佩玲女士系姐弟关系,利运得受张佩玲女士控制。 基本情况
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赵庄村聚源路 D1-81号
2,110.8424万元人民币
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5年 12月 3日至无固定期限
JIANZHOUJASONZHAO
丰县盛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佩珂先生,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3、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健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 1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A1栋 601-38号
91440300MA5D93AM9P
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 3月 23日至无固定期限
2、主要负责 云南健玺执 义务人基本情 3、持有、控 截至本报告 或超过该公司 (三)利运 1、基本情况
情况 事务合伙人为张佩珂先生,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一、信息 ”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签署日,健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基本情况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赵庄镇汉帝街 F02-01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创意策划咨询(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2014年 12月 18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运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张佩玲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市前海恒泰 数链技术有限公 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 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 中心(一期)7号楼 401
3、持有、控制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四)张佩珂基本情 1、基本情况
市公司股份情况 利运得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 份 5%的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号 B栋
2、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明阳电路外,张佩珂先生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县盛健、云南健玺、润佳玺均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佩珂控制,张佩珂先生与张佩玲女士系姐弟关系,利运得受张佩玲女士控制,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一、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三、一致行动人四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于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 本次权 82,599,438 务人及一 5.7509%。
露义务人 变动前, 股,占公司 行动人合
三节 权 其一致行 息披露义 股本的 61.9 持有公司股
变动方 人持有上 人及一致 32%。本次 175,603,
公司权益 动人合计 益变动完成 72股,占
情况 有公司股 ,信息披 司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小计
1、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对 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8,92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4,785,605股减少至294,756,685股。
2、2022年 6月 1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对 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1,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4,758,195股减少至 294,666,395股。
3、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4,666,704股增加至 298,795,704股。
4、2023年 4月 1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对 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6,0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8,795,766股减少至 298,769,726股。
5、2024年 7月 11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对 10名离职激励对象及 52名原股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合计 1,395,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6,891,419股减少至 305,495,719股。
(二)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81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7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7,3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6.7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1月 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087”。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95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7月 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4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发行总额 44,85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44,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 7月 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 02”,债券代码“123203”。“明电转 02”转股期限自 2024年 1月 8日至 2029年 7月 2日止。
(三)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
2021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021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述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7,345,4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320%
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6,228,279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一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一: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二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二: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三: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明阳电路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丰县润佳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一:丰县盛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二:云南健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三:丰县利运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深圳明阳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头部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实施导致 总股本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82,599,438股 持股比例:61.943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 6,995,466股 变动比例:减少 6.1923% 变动后持股数量:175,603,97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5.7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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