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李集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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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李集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SZC-320324-WYGS-C2024-006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9 0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睢宁县李集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287万元(人民币)
睢宁县李集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不含开标当月)。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2024年09月20日后仍可以下载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09月20日后下载的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189号青蓝大楼5楼510室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单位地址:睢宁县李集镇复兴北路1号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睢宁县李集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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