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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为保证徐州高新区工业处理厂污泥得到及时、规范处理,需确定符合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污泥处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须包含投标人污泥处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验收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北京时间10:00)前。

  2.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单位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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