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VOC检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开发区化工园区LDAR核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DYC(2025)021
发布日期:2025-08-07 16:06
项目名称: 2025年开发区化工园区LDAR核查评估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开发区化工园区LDAR核查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DYC(2025)0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025年开发区化工园区LDAR核查评估项目;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3、供应商的本项目磋商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范围包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025-08-08 08:30 至 2025-08-14 17:30
现场或线上获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与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2025-08-19 15:30
2025-08-19 15:30
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路1号星茂悦广场写字楼510
一、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19日下午15:3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路1号星茂悦广场写字楼510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下午15: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19日下午15:3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路1号星茂悦广场写字楼510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梅 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招标人: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徐州市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黄山路1号星茂悦广场写字楼510
关键内容吸附管老化仪,甲烷/非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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