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市土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新业态、新产业及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土地市场平稳运行,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特制定2019年度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如下:
徐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徐州市范围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2018年度的土地供应情况,结合2019年全市“三重一大”项目安排,并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2019年徐州市计划供地总量约为49406亩。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是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2019年度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49406亩,其中:计划划拨供地13404亩,占供地总面积的27.13%,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61亩,交通运输用地5129亩,保障性住房用地21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0亩,特殊用地438亩。主要用来满足市政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建设、道路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基础项目。根据全市经济形势,结合建设用地供给侧改革及房地产调控政策,服从、服务于全市市政重点工程及重大项目建设,排定2019年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规模21590亩,占计划供地总面积的43.7%。其中商服用地4839亩,占比为9.79%。居住用地16751亩,约占总供应量的33.90%。根据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情况,排定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地14412亩,约占总供应量的29.17%。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按照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执行旧城区改造规划,重点对老城区的改造和中心镇创建的镇区进行改造。构建中心城镇与周边乡镇相连接。以老城区为商业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城区空间布局。结合各区域住房需求与市场形势分别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其中徐州市中心城区14870亩,铜山区5126亩,贾汪区5527亩,丰县4440亩,沛县3784亩,睢宁县3764亩,邳州市4689亩,新沂市7207亩。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徐州市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国家规定方式进行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推进建设用地供给侧改革,实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制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在供应时序上,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实施保障供应。以“及时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服务,保证用地供应时间”为宗旨。其中,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时间;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要充分保证其需求时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时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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