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兽医站,局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农计〔2022〕7号)精神,现将我市组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围绕我省25个优势农产品产业(见附件1),系统开展全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集成示范推广,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我市今年拟新增补2个推广示范基地。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期限3年,实行一次立项、分年实施、年度考核,补助标准为每年30万元左右。
申报单位为在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具有科技服务示范能力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涉农科研教学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及应结未结项目,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近3年从事所申报产业相关领域工作,能够牵头组织5名以上技术人员组成推广示范工作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单位间共建协议。
2、申报单位所属基地应有一定的规模,稻麦基地面积100亩以上,特粮特经和园艺基地面积50亩以上,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4万只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河蟹、克氏原鳌虾、青虾、鮰鱼养殖面积100亩以上,紫菜养殖500亩、育苗500平方米以上,特色畜禽、特色水产基地规模参照同类型基地。基地实质性生产经营3年以上,自2022年7月起有5年以上土地使用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我市拟组织推荐2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请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3)、《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4)、《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并根据省制定下发的《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详见附件2),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值及评价指标值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社会信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向省市推荐。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下班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0823、联系人:张小敏、 联系电线、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目录
2.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表
3.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4.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申报书
5.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6.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关于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示范基地的通知 -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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