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16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徐州丰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材料、封边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丰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材料、封边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该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城北村,租赁徐州同心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形成年产装饰材料封边条800吨的产能。
本项目拟将上料、混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项目拟将有机废气及氯化氢通过1套“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本项目在挤出机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管道连接密封印刷上胶有机废气与塑化、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 DA002]。项目塑化、熔融、挤出、上胶、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排气筒出口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首先是先从声源上进行有效控制,其次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 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回用生产;废布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碱液、废润滑 油桶、含油抹布、废胶桶、废油墨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并确保各项措施均落实到实 处且正常运行,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后, 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现有环境功能。从环保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徐州丰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材料、封边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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