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徐州工业园区(原陶瓷厂)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徐州工业园区(原陶瓷厂)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4月10日上午10时至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徐州工业园区(原陶瓷厂)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徐州市贾汪区)
起拍价:1886.376万元(评估价降价20%后),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10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3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开明支行,账号:17-0-2062-207)。
十一、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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