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沛县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应急救灾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沛县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应急救灾资金项目
2025年沛县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应急救灾资金项目,采购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 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
叶面肥提供肥料登记证扫描件、农药提供农药三证扫描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地址:徐州市沛县创业科技园C4栋130。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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