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东延建设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贾政通〔2021〕27号
为保障徐州工业园区超越大道东延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需要,拟征收徐州工业园区泉河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该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位于贾汪区,拟征收徐州工业园区泉河社区集体土地9.1755亩,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具体位置及地类详见勘测定界报告书。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06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公布的贾汪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由我区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93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文件规定办理。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由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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