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了徐州这17个地方今年没有拆迁计划
你市呈报的(贾)地呈字[2019]第9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贾汪区汴塘镇阚山村、榴园村、影山村,大吴街道程楼村、东段庄社区、解台村,潘安湖街道马庄村、瓦店社区,塔山镇张场村,徐州工业园区南庄社区、泉河社区
等12.862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9.14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时将9.7002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耕地9.3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0.032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及0.199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
同意将贾汪区汴塘镇阚山村、榴园村,大吴街道程楼村、东段庄社区、解台村,潘安湖街道马庄村、瓦店社区,塔山镇张场村,徐州工业园区南庄社区、泉河社区等11.685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11.0217公顷,建设用地0.6319公顷,未利用地0.0322公顷。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425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2.5627公顷;征收土地11.6858公顷。
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青山泉镇荆合村150.2835亩,老矿街道石头阵社区17.046亩,潘安湖街道瓦店村82.9935亩,马庄村8.6865亩,茱萸山街道小山村32.9295亩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19〕1号)等规定标准计算。
此次征收共涉及土地补偿费759.0414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不涉及安置补助费用)。
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规被征地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规定,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4月6日前以村(居)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分局统一征地事务所(贾汪区建设大厦南楼305)
白集村77.784亩、南庄社区116.9805亩、韩杨社区210.8895亩,大吴街道蔡庄村62.4465亩,庄庄社区90.372亩,青山泉镇房上村52.578亩,潘安湖街道唐庄村189.2295亩,马庄村22.467亩,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19〕1号)等规定标准计算。
此次征收共涉及土地补偿费2139.1422万元(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不涉及安置补助费用)。
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规定,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
前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贾汪分局统一征地事务所(贾汪区建设大厦南楼305)
▼ 2020年3月17日,官方回复:沛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
▼ 2020年3月6日,官方回复:本着政府引导、村民自愿的方针,对镇辖村庄开展农房改善集中居住建设工作,
目前已成功完成集中居住区建设多例,房屋拆迁后增加土地资源,无论流转承包还是自己耕种,都会增加收益,住房条件改善的同时也创造了效益,多数村民积极拥护,同意住房条件改善的呼声很高。
为指导保障农房改善项目顺利开展实施,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沛县鹿楼镇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该规划明确了村庄类型,
谭寨行政村辖5个自然村,高坊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另外4个村庄为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村,谭寨村的集中居住区建设点仅高坊集一处。
▼ 2020年3月6日,官方回复:沛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所反映
区域属汉源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范围内,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
▼ 2020年3月8日,官方回复:沛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推进。
,若有动拆计划,梁集镇征收办或商郝村村民委员会将提前向群众告知,并按程序作动拆宣传发动。
▼ 2020年3月3日,官方回复:因投资方原因,红星美凯龙项目暂停投资。目前,
,若有拆迁计划,梁集镇征收办和袁圩村民委员会将提前向群众告知,并按程序作动拆宣传。
版权声明:本文由徐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