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东湖实验学校双师互动录播教室公开招标公告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IP与多媒体通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数据、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
项目概况东湖实验学校双师互动录播教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徐州市下淀路中学路1号江苏翔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东湖实验学校双师互动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能到现场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注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路140号教师发展中心(开发区实验学校4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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