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ZR(Q)01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采购需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需求,现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进行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在年度核验有效期内。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021年10月14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10月14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楼(407房间)头部开标室。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邮编:221000
版权声明:本文由徐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