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徐政发[2018]12 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28 【实施日期】2018.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政发〔2018〕1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 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2 月 28 日
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完成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双向开 放高地,奋力开创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承担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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